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关于2014年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收入及消费数据的公示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县域考评办法的通知》(吉办发[2015]16号)文件要求,对2014年吉林省42个县份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份和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份贫困人口消费支出数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6月16日至22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吉林省县域考评工作的基础数据使用。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综合处反映,并提供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2958号邮*编码:130021联系电话:0431-85891890,85890128(传真)附件:1.2014年各县(市、区)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贫困人口人均生活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