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其中公安部G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正式获准废止。
G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废止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明确的适用范围将变为: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包括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刑事案件的伤残鉴定、非因职工工伤的伤残鉴定、普通伤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其他意外伤害的伤残鉴定等。
在标准变化的同时,存在较多技术性问题亟需解决。比如适用《新标》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时间、鉴定机构收案时间是否需要予以区分,例如在同一时间发生事故的多名伤员因鉴定时间选择差异而造成鉴定标准不同的问题;重新鉴定与原始鉴定之间标准的选择问题;之前地方法院或者其他部门、行业协会关于《道标》的现行规定如何与《新标》衔接等。相信相关主管部门会对此给与明确的指导意见,让我们拭目以待。万益交通业务部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