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管家-康爱管家提示:甲状腺癌的治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法:
①手术治疗:各病理类型的甲状腺癌的恶性程度与转移途径不同,治疗原则也各不相同。
乳头状癌和滤泡状癌恶性程度较低,属于分化型甲状腺癌,目前对于甲状腺手术切除范围和是否行颈清扫术尚无统一意见。
适合分化型甲状腺癌的甲状腺手术方式有3种:甲状腺腺叶切除术、甲状腺全切除术、甲状腺近全切除术。
一般认为对肿瘤直径≤1.0cm、局限于腺体内无包膜外侵犯、临床及影像学检查、术中视诊未见颈部淋巴结转移的乳头状癌,可行患侧甲状腺叶切除。
如有下列情况,应行甲状腺近全切除或全切除术:①肿瘤直径≥4.0cm;②局部肉眼可见的甲状腺外侵犯(带状肌,cT3,气管、食管、喉、喉返神经、血管,cT4期);③有临床明显的淋巴结转移(cN1期);④远处转移(cM1期)。⑤临床明显的多发癌灶。年龄<15岁的乳头状癌患者、童年放射治疗或核辐射史者复发率较高,建议也采用上述术式。
如果癌肿大小在1.0~4.0cm,但尚局限在一侧腺叶腺体内,肉眼无甲状腺外侵犯,体检及影像学检查未发现颈部淋巴结及远处转移,可以行患侧甲状腺腺叶切除,也可以行甲状腺全切除术或近全切除术。如有下列情况,可更多考虑行甲状腺全切除术或近全切除术:①肿瘤对侧存在甲状腺结节;②有头颈部放射治疗史;③患者一级亲属有分化型甲状腺癌病史;④年龄55岁。
病变局限在峡部者,推荐做甲状腺全切除,如肿块≤1.0cm、局限于腺体内无甲状腺外侵犯、临床及影像学检查未见颈部淋巴结及远处转移,也可作峡部切除和两侧腺叶大部切除。
乳头状癌确诊时淋巴结转移率达20%~50%。中央区是最常见的淋巴结转移部位。如术前影像学检查及术中视诊发现中央区淋巴结转移,需行治疗性中央区淋巴结清扫。如术前影像学检查及术中视诊未发现中央区淋巴结转移,如肿瘤4.0cm或有包膜外侵犯(侵犯颈前肌、甲状腺周围软组织,皮下软组织、喉、气管、食管、喉返神经),或伴颈侧区淋巴结转移,首次手术过程中行中央区(Ⅵ区)淋巴结清扫术可提高存活率,减少淋巴结复发危险,避免复发后再次手术容易导致的喉返神经、甲状旁腺意外损伤,应行同侧或双侧预防性中央区清扫。小的(肿瘤<4.0cm且无包膜外侵犯,T1或T2)、非侵袭性的、临床淋巴结阴性的乳头状癌,及绝大多数滤泡性癌,可以不行预防性清扫。
如术前超声或术中发现颈侧区淋巴结转移,则需进行颈侧区淋巴结清扫。清扫范围:目前对大多数甲状腺分化癌,多主张清扫ⅡA、III、Ⅳ区和邻近IV区的大部分ⅤB区淋巴结。如ⅡA区淋巴结有明显转移,或IIB区怀疑转移,则需同时清扫ⅡB区。如I区及VA区淋巴结有累及也需同时清扫。如前上纵膈淋巴结(VⅡ区)发生转移,则需清扫该区。
甲状腺癌颈侧区淋巴结清扫术
局限于颈部的局部转移或复发肿瘤,应行手术切除;肿瘤浸润到食道和呼吸道,应采用手术联合放射碘或放疗的方法。
髓样癌手术范围是甲状腺全切除,由于髓样癌早期出现颈淋巴结转移,因此,应行双侧中央区淋巴结(包括VI区、VII区)清扫。如颈侧区淋巴结有转移,应同时行患侧或双侧颈侧区淋巴结清除。如颈侧区淋巴结虽然临床上未发现转移,但中央区有肉眼可见的淋巴结转移,也建议行预防性的同侧的颈侧区淋巴结清扫。
未分化癌是高度恶性肿瘤,大多数首次就诊时病灶已广泛浸润或已有远处转移,不适合手术治疗,或仅能作活检以明确诊断。或者为了解除呼吸道压迫而作气管切开术。但偶尔有病灶较小适宜手术的还应积极争取作根治性手术。术后再补充放射治疗。也有少数用化疗加放疗,可取得一定效果。
鳞状细胞癌同样是属发展快、恶性程度高、较早侵犯其他重要器官,目前的治疗方法是尽可能行瘤体切除,而后给与根治性放疗,亦可在明确诊断的情况下先行根治性放疗,再行手术治疗。
②内分泌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细胞表面表达TSH受体,对TSH刺激起反应,使甲状腺特异蛋白表达增加,细胞成长率增加。给予甲状腺癌病人高于生理剂量的L~T4,可抑制垂体TSH分泌,减少甲状腺癌复发的危险。抑制TSH疗法存在引起亚临床甲亢、加重心绞痛、发生心房纤颤和绝经妇女发生骨质疏松危险性增加等副反应。推荐按照ATA甲状腺癌术后复发风险分层系统确定甲状腺素抑制治疗的合适剂量。
低危组患者的特征:①无局部或远处转移;②所有的肉眼可见的肿瘤均被切除;③附近组织结构没有肿瘤侵犯;④肿瘤不是侵袭性组织学类型如高细胞、小岛状、柱状细胞;⑤如果已予以碘治疗,在治疗后的第一次全身放射性活性碘扫描(RxWBS)过程中没有发现甲状腺床外的碘摄取;⑥无血管侵犯;⑦淋巴结阴性,或淋巴结微转移(最大径<0.2cm)≤5个;⑧局限于甲状腺内、有包膜的甲状腺乳头状癌滤泡亚型;⑨局限于甲状腺内、分化良好的滤泡性癌伴包膜侵犯但血管侵犯<4个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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